北京对“梅嫂”牌泡豆角等9种不合格食品作出处理
发布时间:2017-12-01

中国食品报网讯 (记者叶青)记者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梅嫂”牌泡豆角等9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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