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5 | 发布作者: 创新体系建设与管理处
各区县科委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科技小巨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津政发〔2012〕21号),加强我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按照市科委全年工作部署,我处将组织开展2014年第二批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市科委拟于2014年12月,组织相关专家组进行2014年第二批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现场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截止2014年11月20日。 三、申报和认定的条件、标准及程序依据《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津科创〔2013〕168号)执行。 四、有关认定程序和要求 1.申报中心将有关天津市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申请表、申报材料一式5份(具体要求见附件),由申报中心所在区县科委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2.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中心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申报中心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制作答辩PPT(20分钟)。 4.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在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网站下载。 五、联系方式 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联系人: 王洪霞 27988166 市科委创新体系处联系人: 阚金玲 58832867 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阳光100北园4-1-101(底商) 邮 编:300100 附件:1.天津市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申请表 2.申请认定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申报材料 3.申请认定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所需附件材料 市科委创新体系处 2014年11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