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5 | 发布作者: 金融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科技金融专员聘任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津科金〔2014〕91号)的要求,经各区县科委、园区科技部门、各金融机构推荐,市科委研究,决定聘任潘智博等32名科技金融专家为我市首批科技金融专员,聘期为2年。 希望各有关单位和受聘的科技金融专员继续保持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热情,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创造更多专属金融产品,为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建设出谋划策,进一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天津市首批科技金融专员名单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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