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5 | 发布作者: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拟同意申请企业的名称变更,现对天津市2014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对其中企业有异议的,请自公示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实名反映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联 系 人:市科委高新处段志刚 联系电话:022-58832829; 传真:022-58832970;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市科委高新处;邮编:300051) 附件:天津市2014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