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5 | 发布作者: 创新体系建设与管理处
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创〔2013〕16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现认定天津滨创生产力促进有限公司等单位为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详见名单)。 希望有关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辖区内生产力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其发展;各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不断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建设,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第一批认定的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名单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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