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5 | 发布作者: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备案批次和年度总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81号)等国家和我市的高企认定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企认定服务工作,现将2014年天津市高企认定工作安排(见附件)进行发布,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做好区内企业的组织和推动,请各企业按照工作安排做好准备,请天津市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和天津市科技服务业协会做好服务。 特此通知。如有调整,依事另行通知。 附件:2014年天津市高企认定工作安排 联系人:段志刚;联系电话:022-58832829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2014年天津市高企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备案批次和年度总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81号)等国家和我市的高企认定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企认定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服务对象 1.复审的高企:2011认定今年应复审的150家高企,证书编号:高企证书编号:GR201112000001―GR201112000151; 2.再认定的高企:2008年认定2011年复审,今年应再认定364家高企,高企证书编号:GF201112000001―GF201112000364; 3.新申报高企的企业:今年首次申报高企的企业; 4.更名高企:提出名称变更申请的高企。 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 各区县科委(局)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原则上对申报企业进行汇总并统一上报到市认定办(市科委)。 1.复审的高企:复审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5月30日; 2.再认定的高企:再认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8月5日; 3.新申报高企的企业:首次认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8月5日; 4.第一批更名高企:名称变更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5月30日; 5.第二批更名高企:名称变更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8月5日。 三、专家评审时间安排 1.复审的高企:专家评审截止时间6月30日; 2.再认定的高企:专家评审截止时间9月19日; 3.新申报高企的企业:专家评审截止时间9月19日; 4.第一批更名高企:专家评审时间6月30日; 5.第二批更名高企:专家评审时间9月19日。 四、市认定办委托服务机构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企认定相关工作,在原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的基础上,增加天津市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和天津市科技服务业协会为我市高企服务机构,在高企相关工作中,仅接受天津市高企认定办的工作委托和业务指导,不开展有偿咨询和服务等工作,不接受区县或其他机构的邀请、讲座、培训等。 (如有调整,依事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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