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5 | 发布作者: 创新体系建设与管理处
各区县科委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科技小巨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津政发〔2012〕21号),加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按照市科委全年工作部署,我处将组织开展2014年第二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市科委拟于2014年11月底,组织相关专家组进行2014年第二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截止2014年11月28日 三、申报和认定的条件、标准及程序 依据《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津科创〔2011〕160号)执行。 四、有关认定程序和要求 1.申报单位将有关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申报材料一式8份(具体要求见附件),由申报单位所在区县科委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8日前送至市孵化器发展促进会; 2.市科委将对申请单位实地走访,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申报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制作答辩PPT(20分钟); 4.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孵化器发展促进会联系人: 张 伟 87894769 市科委创新体系处联系人: 王一成 58832910 孵化器发展促进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108室,邮编:300000 附件:1.天津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2.市级孵化器的认定申报材料 3.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 4.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