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17 | 发布作者: 政策法规处
各区县科委: 为落实《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津人才〔2012〕9号),培养一批科技型、知识型、创新型企业家和创新创业团队,市科委依托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训基地“中科院联想学院”,举办新型企业家大讲堂,已形成品牌效应。拟定于2015年12月3日举办新型企业家大讲堂年会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安排 (一)时间安排:2015年12月3日(星期四)一天,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行程 |
07:10 | 集合,乘坐大巴前往北京 集合地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 |
10:00―10:40 | 参观联想品牌体验中心 |
10:50―11:30 | 参观自有台式制造-北京厂 |
11:30―12:00 | 参观呼叫中心 |
12:00―13:00 | 午餐,休息 |
13:00―16:00 | 授课:联想的创新与复盘成长 (导师:联想集团大联想学院院长孔庆斌) |
16:10 | 集合,乘坐大巴返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