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5 | 发布作者: 未署名
2月28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天津市河西区当选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区。3月18日下午,河西区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总结暨深入推进文明城区建设工作会议,我校被授予“河西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多年来,我校以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为目标, 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作为驻区单位,在河西区历时三年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过程中,始终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教书育人的全过程,贯彻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充分发挥高校的文化引领和文明示范作用,与建设美丽河西同频共振,为创建文明城区添砖加瓦。
此次我校被授予“河西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是区委、区政府对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学校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励,积极自觉发挥高等学校对城区文化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为建设美丽河西、首善之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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