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5 | 发布作者: 政策法规处
各区县科委: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的理念,助推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带动我市创业型经济的发展,落实《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津人才[2012]9号),帮助我市新型企业家更好地认识和把握我市热点政策和形势机遇,市科委定于5月19日,举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政策解读”专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5月19日(周二)下午2:00。 二、培训地点 市科委报告厅(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三、参会人员 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才代表;部分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各区县科委主管人才工作的负责同志1人。 四、培训主题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政策解读 五、培训主讲 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祖延辉处长 六、培训背景 国务院于2014年12月11日正式批复同意天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明确指出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帮助企业家及时了解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政策,抢抓发展机遇,借势发展,特开展此次专题培训活动。 七、名额分配 滨海新区20个名额,其他区县各4个名额。 请各区县科委接到通知后,组织好本区县企业家的报名工作,组织落实好本区县参会的企业家,并于5月15日(周四)之前,将回执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邮箱地址为srtiss@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学学所 陈兵 联系电话:24324835 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董怡 联系电话:58832856 附件:天津市新型企业家专题讲座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