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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5 | 发布作者: 干部处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部署要求,现将我市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高、中级评委会职称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从事核物理、激光、软科学、科技信息、专利代理等专业工作人员。   二、评审标准   以上各专业评审标准分别见《天津市工程技术核物理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1)、《天津市工程技术激光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2)、《天津市工程技术科技信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3)、《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软科学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4)、《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专利代理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5)。   三、材料接收时间   2015年8月24日至9月2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科委干部人事处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711室   联系人:王光强   联系电话:83607263   五、其他   请下载相关表格材料(附件6)后,按《市科委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说明》(附件7)填写相关材料,按时报送。      附件:1.天津市工程技术核物理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2.天津市工程技术激光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3.天津市工程技术科技信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4.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软科学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5.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专利代理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6.相关表格材料         7.市科委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说明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7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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