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5 | 发布作者: 干部处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部署要求,现将我市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高、中级评委会职称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从事核物理、激光、软科学、科技信息、专利代理等专业工作人员。 二、评审标准 以上各专业评审标准分别见《天津市工程技术核物理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1)、《天津市工程技术激光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2)、《天津市工程技术科技信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3)、《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软科学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4)、《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专利代理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5)。 三、材料接收时间 2015年8月24日至9月2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科委干部人事处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711室 联系人:王光强 联系电话:83607263 五、其他 请下载相关表格材料(附件6)后,按《市科委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说明》(附件7)填写相关材料,按时报送。 附件:1.天津市工程技术核物理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2.天津市工程技术激光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3.天津市工程技术科技信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4.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软科学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5.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专利代理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6.相关表格材料 7.市科委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说明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7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