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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餐饮许可证,住宅内加工快餐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7-12-01

近日,解放市场监管所接到凌塘社区协管员反映,称社区"舌尖护卫队"在巡查时,发现该社区外贸宿舍一住宅内有人往外配送盒饭。  当天,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发现该住宅内有不锈钢快餐台及配套快餐方盒,边上堆放了很多待加工的干货,有一男青年正在烹制菜肴,边上有一妇女在清洗青菜。  经营者李某自称为刑满释放人员,刚租下这间房子不久,在这边做快餐只是做点员工餐,配送给华庭街上一家手机店的员工食用,也就做店内十几个员工的量,不存在油烟扰民等现象。工作人员当即指出,其行为是一种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不管存不存在油烟扰民现象,提供餐饮服务均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立即停止。李某表示接受,承诺立即停止加工快餐,并尽快找到符合相关办证要求的店面合法经营。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表示,送餐加工点通常涉及人员众多,如果卫生条件不达标,极易导致集体食物中毒,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对送餐加工商家的要求很严格,比如生熟要分开放,要有单独的消毒、洗碗设施等,而此类无证加工场所一般难以达到相关要求。  为了自身的饮食安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用餐单位时,一定要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且设施设备齐全、管理较好的单位,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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