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动机
在手机上点击几下,足不出户就能吃到想吃的美食,如今已成为很多都市人的消费习惯。外卖APP的出现,满足了那些愿意用金钱换取时间和便捷用户的需求,也为商家带来了营销外的增量,有其实际的存在价值。不过,由于根植于复杂的餐饮行业,外卖平台自诞生之日起便面临着有关食品安全的拷问。外卖平台应该如何监管?除了法律、制度不能缺位,餐饮行业还应该做什么?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与业内专家展开对话。
法律已"盯上"外卖APP
记者:新食品安全法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法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要实名登记入网经营者,审核入网经营者证照,并且承担相关责任。第六十二条和第一百三十一条有明文规定,未实名登记和取得证照的入网经营者或将被取缔;平台未尽审核等义务的会被处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会被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新法实施后,对网络订餐平台来说,会是一个不小的风险和挑战。
朱毅:新食品安全法对外卖APP和商家之间的权责关系作了明确规定,外卖APP对于入驻商家负有连带责任,出现事故以后,需要先行赔付等。
但是,针对外卖APP的监管,新食品安全法只是规定了一个大概,具体实施细则的出台要等到明年10月。据我了解,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征求意见完毕,下一步就将对APP的有序发展起一个指导作用。还有一点,去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务部制定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条例,里面也有与外卖APP有关的内容。当然,在法律适用上,新食品安全法是优先的。
孙娟娟:新食品安全法对于这个领域的规范体现了法律的与时俱进性和对现实问题的回应。对于有限的行政资源而言,原本线下食品生产和销售中的"散小乱"构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难点,互联网的发展和线上食品的销售使得这一局面更为散乱,即越来越多的个体加入到网络食品销售中,且突破地域的限制。
比较而言,对于线上网络销售,网络平台更具有信息搜集和管理其线上食品销售者的优势,包括通过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风险防控和发现风险时的及时应急。因此,通过这个责任主体的确立,有利于在散乱的线上市场中"再造一个中心化",进而实现监管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记者:根据目前的查处情况,新食品安全法尤其会给"饿了么""美团外卖"这类以学生市场起步的平台带来很大的压力。尽管这些外卖平台现在也在做白领市场,可学生市场积累下来的商家数量占比仍然很高,而学生群体消费能力较低,这些商家一般以小作坊、无证照餐厅为多。
如2014年8月,"饿了么"在浙江省杭州市九莲庄被曝出黑心餐厅。时隔1年,2015年9月,四川省成都市被曝出75家餐厅看不到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中很多没有门面,根本就办不出证件。
有媒体在一些知名外卖APP上随意输入几个地址,发现大部分是没有通过认证的餐厅,即使其中有些被打上了黄色认证标识,但那也只是通过了个人身份认证,并不符合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资质审核规定。
面对这样"不负责任"的外卖平台,食品安全事故似乎一触即发。
孙娟娟:外卖APP作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其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过程中涉及三个主体,一是网络食品经营者也就是商家,二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三是消费者。就第一主体的义务而言,首先涉及食品经营实施许可制度,网络食品经营者在通过网络销售食品时应当具有许可经营的资质且与其许可经营的范围相一致。相应的,第二主体作为提供网络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具有审查上述资质的义务,包括这些资质的变更情况。此外,网络第三方平台也应当建立一些管理制度确保了解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因为其在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时具有制止和报告的义务,在未履行上述义务或者其在明知或者应知网络食品经营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时,而未采取措施,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朱毅:现在外卖APP市场处于粗放野蛮增长的状态,为了走量,平台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基本上坐视不管。现在所有关于外卖的纠纷、消费者的不满,原因都在平台对商家的完全放任状态。对于餐饮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餐饮人员健康证,平台都没有进行有效监管,甚至有的店家都是虚拟的,根本不具备提供外卖服务的资格。APP监管不行,监管部门对APP的监管也不行。这就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
当入驻商家因为各种原因而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时,APP平台需承担责任。出现事故,消费者可以要求APP平台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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