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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夏津食药监发布春季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7-12-01

  进入春季,气温逐渐升高,细菌性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期。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夏津县食药监局发布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消费者要选择安全的就餐场所

  外出就餐应选择"两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健康证)齐全的单位,建议选择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单位。就餐后如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拨打12331举报投诉电话。

  居家饮食也要注意安全

  隔夜、隔餐的饭菜一定要蒸熟煮透,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特别要预防发芽土豆、四季豆、毒蘑菇、河豚鱼等食物的中毒。

  餐饮服务单位应强化预防措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小饭桌、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要重点做好预防措施。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采购食品原料索证索票、不使用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和非法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和贮存场所也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施设备和现场,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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