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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网食品经营者要实名登记
发布时间:2017-12-01

  针对近期曝光的网络订餐乱象,3月23日,广州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集中约谈了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三家国内大型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广州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据悉,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期已组织人员对广州市内涉及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线上线下相一致、证照是否齐全、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对食材进货是否履行索证索票等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对媒体报道、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在约谈中,监管部门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进行经营。作为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入网经营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备注栏要有以括号标注"网络食品经营者"字样。食品经营者如果没有实体店,不得经营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食品经营者取得入网经营资格后,应自其入网之日起30日内将其网址、IP地址等信息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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