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消防验收审核 酒楼擅自使用被罚15万
发布时间:2017-12-01
自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以来,曲靖市麒麟区消防大队不断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力度,近日,麒麟消防大队又对1家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酒楼处15万元的罚款,成为今年来麒麟消防部门完成的数额最大一起处罚。
10月24日,麒麟区消防大队在消防安全夜查中,发现曲靖城区某酒家存在室内装修工程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未进行竣工备案、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10月27日前整改完毕,并要求该单位负责人立即停止营业,接受消防大队的调查,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10月27日,消防监督人员再次对该单位进行复查。经查证,该单位并未落实整改要求。鉴于该单位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意识不高,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未积极主动按要求整改。消防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处罚。
处罚期间,消防部门多次深入到该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说服教育,就消防手续办理进行了指导和讲解。在大队监督人员的努力下,责任人充分认识到了违法性和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的重要性,并主动到银行上缴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