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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就餐被烧伤 饭店拒赔偿
发布时间:2017-12-01

  现在是备春耕的黄金季节,也是农民为一年挣口粮的关键时候。近日,泰来县农民顾勋(化名)却为没钱种地发愁,不是没钱,钱花在了一次在饭店吃饭发生的意外伤害上了,如今商家迟迟不赔钱。

  顾勋在县里某餐馆就餐,餐馆服务员为酒精炉添加酒精,不慎将酒精炉及酒精桶引燃,毫无准备的顾勋头、面、颈、双手及躯体烧伤,三度烧伤面积10%。他住院治疗一个半月后,又在家中继续治疗,经过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定原告为十级伤残。顾勋共发生医疗费、鉴定费等6.8万元。他多次向餐馆老板索要赔偿款无果后,向泰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多次调解,餐馆老板认为自己很委屈,肇事的服务员刚来餐馆一天就出了这种事,自己要赔偿这么多钱,餐馆是小本经营,若赔偿近半年的辛苦就白费了。顾勋家庭本不富裕,经过这次事故后,前后花了这么多钱,家中积蓄全部花光不说,还借了钱他想尽快得到赔偿金偿还债务。法官在了解了双方的诉求后,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如下协议:一、餐馆老板赔偿顾勋3.8万元,于2011年12月24日前履行完毕;二、如餐馆老板在2011年12月24日前不能按约履行前述给付义务,则赔偿原告6.8万元。

  现在,餐馆老板逾期仍旧不给付赔偿金。如今已到了要种地的时节,顾勋无钱种地,只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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