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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布地膜强制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7-12-01

新疆农用地膜强制新标准近日发布,今后,新疆将禁止使用厚度小于等于0.008毫米农用地膜。  12月8日,在自治区质监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4年,全疆地膜覆盖面积已达4700万亩左右,年使用地膜总量18.5万吨,占全疆农作物总播面积的75%以上。地膜覆盖技术在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造成的“白色污染”也日趋严重。  10月15日,本报《新疆“白色污染”治理将有新办法》报道中提到,目前,新疆年使用地膜15.94万吨,但回收使用率不足10%。  据调查,目前新疆大部分地区土壤耕作层地膜残留量逐年递增,其中在棉花主产区土壤耕作层地膜残留量达每亩地16.88公斤,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至5倍。  据了解,本次标准修订将“推荐性”地方标准改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并根据农用地膜使用时间,按厚度分为四个类型,使用时间180天的厚度为0.01毫米、0.012毫米;使用时间360天的厚度为0.014毫米、0.02毫米。  与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相比,新疆限制了厚度小于等于0.008毫米农用地膜在新疆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外销除外)。     推荐阅读:欢迎关注食品商务网微博,聚焦进口食品、休闲食品、红酒、白酒、乳品、食品机械、食品添加剂、饮料、保健食品等最新行业大事件!网址:http://weibo.com/sp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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