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乐安县严格实行“黑名单”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12-01

李庆 记者张坤 发自江西 为有效实施《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及“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确保公正权威和统一高效,近日江西省乐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提出“四个严格”落实“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强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参照江西省食药监局及抚州市食药监局的做法,指定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安排稽查股、餐监所负责配合开展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按照《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信息审批报送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审批、集体讨论、班子会议决定的工作制度,确保“黑名单”客观真实。  三是严格把握政策。严格按照《办法》对企业信息和“黑名单”报送的标准和规定,照章办事,既不滥报虚报,也不瞒报漏报,并缜密做好与省、市局业务衔接,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避免不实炒作。  四是严格绩效考核。实行“黑名单”管理办法列入年度绩效考评,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工作绩效挂钩,并实行通报,确保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推荐阅读:欢迎关注食品商务网微博,聚焦进口食品、休闲食品、红酒、白酒、乳品、食品机械、食品添加剂、饮料、保健食品等最新行业大事件!网址:http://weibo.com/spsw

2013-2014@版权所有 天津科技大学成果转化中心 | 西安科技大市场 备案号:津ICP备11001142号-10 技术支持:蜂鸟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