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施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
发布时间:2017-12-01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重大决策,按照规定采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等社会力量介入的方式,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一是修订决策工作规则。完善了工作规则,明确重大决策前,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 二是组织专家论证。对重大决策进行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同时,制定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对事关公众切身利益和行政相对人权益的重大决策和政策调整、重大改革等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是成立法律顾问团。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组成法律顾问团,为促进食品药品科学监管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实行决策公示制度。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涉及到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公示制。 五是实行决策跟踪制度。跟踪评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修订,确保决策在正确的轨道行驶。 推荐阅读:欢迎关注食品商务网微博,聚焦进口食品、休闲食品、红酒、白酒、乳品、食品机械、食品添加剂、饮料、保健食品等最新行业大事件!网址:http://weibo.com/sp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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