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印发了 《甘肃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信用等级为B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8分的,信用等级降为C级,其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质量授权人、厨师长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参加相应类别的食品安全培训,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已达到或者超过24分的,应当吊销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办法》规定,信用等级为A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6分的,信用等级降为B级,其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质量授权人、厨师长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参加相应类别的食品安全培训,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培训合格证明;信用等级为B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8分的,信用等级降为C级,其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质量授权人、厨师长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参加相应类别的食品安全培训,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培训合格证明;信用等级为C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0分的,其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质量授权人、厨师长等食品安全相关人员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参加相应类别的食品安全培训,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培训合格证明。 食品生产经营者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无食品安全违法记分的,信用等级自动上升一级,记入食品安全红名单榜;食品生产经营者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无食品安全违法记分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予以通报表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将违法行为记分情况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记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本报综合) 推荐阅读:欢迎关注食品商务网微博,聚焦进口食品、休闲食品、红酒、白酒、乳品、食品机械、食品添加剂、饮料、保健食品等最新行业大事件!网址:http://weibo.com/sp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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