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建立最严格全程监管体系 打造安全放心大理新形象
发布时间:2017-12-01

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前排右二)、副省长尹建业(时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委书记,前排左二)深入大理市喜洲镇一中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杰(前排左四),大理白族自治州副州长洪云龙(前排左三)在大理旅游度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检查指导工作。  董在虎 本报记者华成明 发自云南  大理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是我国少数民族白族的主要聚居区。享有“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等多项重要殊荣。多年来,大理市不断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强化农村宴席监管,扎实推进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小作坊、小摊贩备案管理,致力于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提升大理市旅游形象,促进魅力大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成为云南省唯一一个同时拥有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和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荣誉称号的城市。  重视基层监管 着力构建城乡一体食品药品监管网络  云南多山、地广人稀,基层监管体系建设比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困难也重要得多。按照大理州的统一部署,大理市早在本轮机构改革之前,就已经将监管重心和监管力量下沉到了乡镇。把人口较多的商贸重点乡镇和旅游重点乡镇列为重点监管部位,实行食品药品稽查中队派驻制度。2012年在大理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两区)和下关镇成立了三个食品药品稽查派驻中队,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关口前移。2013年,按照《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又在海东新区、喜洲镇成立了两个派驻中队,从而实现了环洱海合理布局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目标。在“两区”管委会和11个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归口“两区”、乡镇党政办管理,负责“两区”和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延伸监管触角,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一专三员”制度。“两区”管委会、各乡镇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为食品安全监管专干,负责食品安全办公室日常工作;明确乡镇政府驻村包点干部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兼任食品安全联络员;明确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担任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明确村(居委会)一名委员担任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兑现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补助。形成全市两区管委会和11个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174名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42名村(居)委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14名“4050”协管员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局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100%覆盖到了村(社区)一级。  2014年3月,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意见,大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原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派驻中队人员及工商分局(所)划转人员进行整合,在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大理旅游度假区和乡镇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分别加挂食品药品稽查中队和食品药品检验站牌子,并于2014年3月挂牌成立,负责辖区内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成立以后,大理市按照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示范建设工作,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统一配备了办公桌椅、文件柜、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现场执法仪、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食品快检设备,制作了公示牌,做到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装备、制度、工作“八到位”,实现“小机关办大事”,使“看得见”与“管得着”相统一,筑牢监管网络,构建起“专兼结合、以专为主、以协为辅、乡不漏村、村不漏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尊重民族传统 规范农村社区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  大理市是我国白族人口最多的城市,白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5%。在云南各民族传统习俗中,各种节日及婚、丧、嫁、娶、祝寿、新居落成等活动,不管人多人少,基本都是自办宴席招待宾客。自办宴席对于节约成本、调节乡邻氛围确实也有很大的作用。但自办宴席一般少则数桌,多则数十桌,涉及人员数十人到数百人不等,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则已,一发生就是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危害极大。如何在充分保留民族传统习惯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食品安全,成为大理市以及云南各级监管部门面临的问题。大理市按照“预防为主、典型引路、分类指导、逐步规范”的思路,积极探索,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对农村和社区宴席食品安全的监管,初步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监管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  严格实行宴席申报备案制。大理市从2007年开始在部分乡(镇)进行了农村宴席备案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后,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开至今。明确宴席举办户主是宴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在举办宴席前要到村(居)委会进行申报备案,填写备案表,由村(居)委会向申报人提出宴席食品安全要求,发放《农村(社区)宴席食品安全须知》,告知事故报告电话,并签订《农村宴席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建立规范备案程序和制度措施。宴请人须提前3~5天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申报备案表》,宴请前1~2天签订《农村宴席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宴请当天村民小组负责人、村委会食品安全信息员于开席前一小时再次检查现场卫生和菜品,村民委员会每月将所属村民小组农村宴席备案情况上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站,两区管委会、各乡(镇)食品安全协管站每季度汇总辖区农村宴席备案情况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配套完善了卫生规范、厨师要求、原料采购、事故报告和处置等几大管理制度。此外,大理市还将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作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到了乡(镇)、村、社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部门协调配合,“两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负总责,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具体落实,全社会广泛支持参与的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已经形成。广大农村群众重视宴席食品安全的意识不断提高,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监管工作取得实效,突破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下一步,大理市将积极推进农村和社区自办宴席场所建设,充分利用老协活动室等作为举办宴席的固定场所,不断改善固定宴席场所设施,开展农村宴席厨房标准化示范建设,倡导群众到固定场所举办宴席,逐步将宴席场所纳入规范化管理。  杜绝监管盲区 推行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备案制管理  大理是个多民族的城市,市内共有25个民族,民族风情浓郁,饮食习俗各异。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传统的美食、特色小吃逐渐走上街头,在满足着中外游客味蕾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不小的食品安全风险。在食品安全多头监管年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一直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食品小摊贩,监管不全,吃出问题找不到责任人,甚至由于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经常发生冲突事件。云南省虽不断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地方立法调研工作,但法规出台至今未见时间表。大理市没有推诿退缩,而是主动探索出击,于2013年出台了《大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意见》,率先在云南省实施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备案制管理,实现监管再无盲区。  按照《意见》要求,大理市对达不到行政许可的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按照监督管理和规范发展相结合,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由监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特别对于食品摊贩,大理市大胆创新管理模式,提出与城管部门紧密结合,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参与,对流动摊贩经营区域进行科学合理划定,实行归行划市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对流动经营占道经营进行审批,告知督促经营户到卫生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并依据其经营食品种类通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对取得健康合格证的经营户,予以备案登记,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和登记表“一书一证一表”备案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各项资料。对未获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审批和监管部门备案,以及未办理健康合格证的,由城管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予以取缔。据大理市食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首先是食品安全监管现实的需要。随着监管体制的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全程无缝监管已成为民众的基本要求。其次是规范地方名吃、小吃生产加工,弘扬地方特色美食的需要。大理有很多亟待推广传承的美食,规范管理可以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最重要的,食品小摊贩审批备案管理,有利于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提升城市形象。经过不断的宣传和整治,备案制管理渐渐的也得到了经营户和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推行日渐加快。仅2014年上半年,大理市食药局就备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4户,食品摊贩65户。  开展专项行动 重拳整治景区餐饮安全提升旅游形象  结合大理市民族地区和旅游城市的实际,大理市食药局将问题突出的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作为重点区域,开展元旦、春节、两会、清明节、三月街民族节和五一节等节假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抓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生皮、烧烤、米线、饵丝等特色食品加工生产、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和周边食品经营,旅游餐饮接待、农家乐和大排档餐饮经营等环节及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大理市优秀旅游城市形象。  2013年6月,大理市被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列为试点单位,省、州、市三级联动对大理市开展了为期近三个月的重点旅游地区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以接待游客餐厅、酒店及景区景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为重点,对各餐饮单位有效许可证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设施设备配备情况、餐饮具消毒管理情况等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活动期间共出动监督人员达6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0余车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00余人,在检查中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立案查处21起,罚款22万元。通过整治,有效促进了大理市餐饮服务单位标准化、规范化经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试点整治不仅净化了大理市的旅游餐饮服务市场,为广大市民和海内外游客呈现了一个山好水好、吃住放心的美丽大理新形象,也为云南省旅游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积累了宝贵经验。  坚持继承创新 建立完善大理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2014年1月4日,大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同时在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加挂大理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3月24日,正式接管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标志着大理市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大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对全市77家食品生产获证企业、4491户食品流通持证经营户、2794户餐饮持证经营户履行监管职能。监管范围扩大、监管数量增加,总结和推广质监、工商部门在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继承和创新,成为大理市食药局履行好新职能的关键。  在生产环节,大理市继续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承诺制,强化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约谈制度,探索和建立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报告制度,不断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食品流通环节食品监管“一票通”和“配送制”。按照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规范、食品质量合格和入市退市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合法规范、各项制度健全规范和“五个统一”的要求,继续做好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示范店”巩固提升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在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餐饮服务环节,巩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成果,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的带动引领作用,总结提升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工作,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旅游定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大力实施量化分级,督促餐饮服务企业悬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目前,按照量化分级评定标准已评出1650家。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管,制定相应管理规范。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农村宴席备案管理申报备案制度,在市食安办统筹下,切实加强农村宴席指导工作,开展农村宴席厨房标准化示范建设及农村宴席厨师培训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当前,要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和“三清洁”活动的开展,大力实施“清洁厨房”工程,在全市打造一批设施设备齐全,加工操作规范、管理水平高、服务环境清洁的餐饮服务单位,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消费环境。  大理白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钟士超(中)在大理市下关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检查指导工作。  大理市副市长杨静玲(右)、大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周江(中)检查中秋节食品安全。  推荐阅读:欢迎关注食品商务网微博,聚焦进口食品、休闲食品、红酒、白酒、乳品、食品机械、食品添加剂、饮料、保健食品等最新行业大事件!网址:http://weibo.com/spsw

2013-2014@版权所有 天津科技大学成果转化中心 | 西安科技大市场 备案号:津ICP备11001142号-10 技术支持:蜂鸟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