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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6日浙江舟山出台今年晚稻订单收购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01

日前,浙江省舟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和农业发展银行舟山市分行联合出台了今年晚稻收购政策。

今年晚稻订单粮食对象为2015年定海区范围内晚稻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如市场晚粳稻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3.10元/公斤时,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如高于最低收购价则按市场价收购。订单粮食收购奖励标准。按每交售50公斤晚粳稻奖励15元计算,每亩最高奖励120元。同时,本岛补贴运费0.08元/公斤,外岛补贴运费0.12元/公斤。价外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拨补给农户。订单粮食品种为宁88、宁81、秀水134、秀水128等短圆型晚粳稻,其它品种不列入订单收购。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

非订单粮食收购。当市场粮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国有收储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收购,运费补贴同订单内粮食收购。当市场粮价高于最低收购价时,由经营企业自主收购,低于国家规定三等标准的稻谷收购也由企业自主收购,收购价格随行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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