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2-01
《吉林省特色资源产业提升计划(2011――2015年)》重点研究推进吉林省特色资源产业链式发展,将家养梅花鹿作为长白山特产列入特色资源产业提升计划。《计划》重点任务之三就是要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繁育和生产基地,提高产品品质,延长产业链条,形成大投入、大市场、大品牌、大效益的发展格局,壮大“中国梅花鹿之乡”。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特色资源产业的实施意见》在资源保护与开发中明确提出,建设梅花鹿标准化繁育、养殖和加工基地,加快产业化步伐,提高工艺水平,加强包装策划,延长产业链条,推广运用生物工程技术,加快肉、茸、骨、鞭、血、皮深度开发,形成集药品、食品、保健品、鹿皮轻工制品产品体系,开拓鹿肉国际市场,促进鹿产品出口,打造“吉林梅花鹿”品牌。在产业政策上明确提出,鼓励开展先行先试,加快家养梅花鹿从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退出,争取启动家养梅花鹿药食同源试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家养梅花鹿产业的意见》明确了该省家养梅花鹿产业发展目标:到2015年,标准化规模养殖成为基本经营方式,疫病防控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存栏50只以上的梅花鹿规模养殖比例达到45%;形成品系配套的梅花鹿良种繁育体系;创造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巩固扩大国内、国际市场占有量,梅花鹿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意见》明确该省家养梅花鹿产业发展布局:以发展基础好的长春市双阳区、东丰县为核心梅花鹿产业园区,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依托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形成两大核心产业园区。


新闻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