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药品监管制度
发布时间:2017-12-01
日本药品监管制度由进口药品及药品类似品的销售及质量管理规范、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药品上市调查规范、《日本药局方》等组成。
GMP1于1999年颁布,并于1999年8月1日开始实施,进口药品的质量应符合该法规,进口药品销售只有符合该法规才可获得许可,该法规共有3章13条;GLP是关于药品非临床研究的实验设计、操作、记录、报告、监督等一系列行为和实验室条件的规范,其目的在于对通过药品研究的设备设施、研究条件、人员资格与职责、操作过程等的严格要求,以保证药品安全性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该法规1997年颁布实施,由7章18条组成;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包括试验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察、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的标准规定,其目的在于保证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该法规1997年颁布实施,由6章59条组成。


新闻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