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鉴于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或企业主动申请注销,决定对绥棱华利鑫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的7个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及其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注销企业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5月22日
2015年第52号公告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