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海南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5~2016年试点区域范围为三亚市、琼海市、文昌市和海口市琼山区,重点参保对象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餐饮单位等。至2018年底,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省各市县,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