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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监管
发布时间:2017-12-01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以会议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监管的通知》,要求广西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监管。

  一是加强许可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严格落实经营保健食品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在许可的范围、地点从事保健食品经营,不得超范围或在许可地点和场所以外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二是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宣传行为。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

  三是规范会议讲座和会销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四是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创新监管,采取对重点场所摸底、排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等形式,主动发现问题,强化日常监管。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利用已建成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力量,开展科普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合理消费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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