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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现制现售食用植物油和问题花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钦食药监食流〔2015〕9号)
发布时间:2017-12-01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钦州港分局:

  根据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深化整治现制现售食用植物油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桂食药办食流函〔2015〕7号)的通知精神,以及5月7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曝光了广西梧州市、广东肇庆市部分花生油作坊产品掺假、黄曲霉毒素B1超标等问题,自治区局已作出批示,要求追查到底,严厉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绝对严惩不贷。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流通环节食用油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有上述两地生产的问题花生油和不符合标准的食用油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市局。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4年自治区组织开展的食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处置情况的函

  2、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深化整治现制现售食用植物油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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