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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蚌埠市农贸市场和食品批发经营食品安全现场量化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蚌食药监〔2015〕11号)
发布时间:2017-12-01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蚌埠市农贸市场和食品批发经营食品安全现场量化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4月13日

   量化分级管理办法.doc

   食品批发量化分级表.doc

   市场量化分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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