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部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质发〔2014〕4号),我委组织修订了《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将新修订的《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安徽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同时废止。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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