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好市委、市政府2014年重点民生实事,做好主城区社区便民店建设工作,现就征集社区便民店项目建设单位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重庆市范围内注册的商贸流通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拟申办微型企业的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条件 1.证照齐全、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经营管理规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愿意在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新建小区、消费不便的已建成小区三类消费不便区域内开办社区便民店(社区直销菜店、肉店、粮店,便民餐馆,家政服务点,美容美发店,社区药店,洗衣店,家电维修店,便利店,综合便民服务点)。 3.与当地商贸部门签订经营三年以上、保证食品安全和服务规范的承诺书。 4.2014年新建社区便民店并能在2014年11月底前建成、达到相关业态的建设标准和验收标准。 三、确认程序 (一)区级初核。市商委收集汇总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后,及时将申报材料转发主城各区。各区商贸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逐个进行审查核实,重点审核申报人的选址是否属消费不便区域和支持的业态业种,并根据渝商委发〔2013〕40号文件有关规定在申报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后报市商委。 (二)市级审核。市商委相关业务处室按照渝商委发〔2013〕4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核,汇总后提交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建设项目。 (三)项目公示。对确认的项目通过市商委公众信息网和96980家政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2014年支持项目。 (四)资金补贴规定。凡确定且验收合格的项目,按每个门店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已确认但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给予资金补贴。 四、征集时间 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30日。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在征集期间将填写好的《2014年主城区社区便民店建设单位申报表》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通过信函方式报名,也可直接交到市商委〔项目申报表、填写说明和建设标准,请直接从市商委公众信息网(http://wsy.cq.gov.cn/)、96980家政服务平台网站(http://cq96980.com/)上下载,也可直接到市商委领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2号市商委社区商业服务业处。邮编:400020。咨询电话:67048806。传真:63854299。 特此通告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