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1

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转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自2013年10月1日起,我局不再办理下列事项:  一、涉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质量安全和监管工作的相关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申诉、信访、行政复议申请、业务咨询。  二、涉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质量安全和监管工作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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