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各市州商务局:  2013年8月30日,《人民日报》第8版以《一头死猪为何能";摁住";八个部门?》为题报道了4万斤病死猪肉流入皖苏豫鲁市场事件调查。报道称:安徽省萧县管某等人半年多收购、加工病死猪肉达20余吨,制成捆蹄、香肠等食品流向安徽、江苏、河南、山东4省9个市县市场,在警方侦破这起特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之前,地方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无一察觉。我厅对此事高度关注,要求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我省肉品质量安全工作认识  近年来,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我省屠宰行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我省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我省肉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私屠滥宰现象时有发生,定点屠宰企业设备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肉品检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生猪屠宰操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我省肉品质量安全现状和形势,既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又要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日常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力度  今年以来,我厅相继下发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商秩序〔2013〕8号)、《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商秩序〔2013〕24号)、《<2013年商务领域";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实施方案及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湘商秩序〔2013〕36号)等文件,对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作了详细的部署。各市州(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  三、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  2012年以来,通过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我省有一批企业合格,有一批企业申请了延期整改,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被取消或将被取消。各市州(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合格企业的日常监管;要按照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延期整改企业的重新联合审核和异地新建屠宰场的旧场关闭工作的通知》(湘屠审办〔2013〕3号)要求,会同当地环保、畜牧等有关部门做好延期整改企业的重新联合审核及异地新建屠宰企业的旧场关闭工作;要严密监控被取消的屠宰企业,一旦发现其继续从事屠宰工作,一律按照私屠滥宰给予严厉打击。  四、畅通举报渠道,重视舆论监督  各市州(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或专用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的主观能动性。在日常工作中,要重视舆论监督。对举报或反应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湖南省商务厅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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