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药品监督管理 西安市开展药品督导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1
中国食品报网讯 据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市局于8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三级医疗机构开展检查的基础上,近日,统筹安排三个工作小组对各区县局专项检查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突击检查了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基层医疗机构9家。重点检查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尤其是对需要低温保存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有的医疗机构药品养护不到位,中药房与煎药室无有效隔离,精神药品管理混乱,个别药品无法提供其购进票据,甚至有的医疗机构无《制剂许可证》私自制药等问题,市局在检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医疗机构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相关区县局立案严肃查处。 通过对各区县基层医疗机构的突击督导检查,了解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薄弱环节,推动了区县局对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意识,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推动和创建规范化药房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