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安全新播报 黄石燕舞药业公司小儿咳喘灵颗粒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12-01
中国食品报网讯 近日,从关于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1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6年第5号)获悉,在国家药品抽验中发现,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异烟肼片等16批次药品经检验不符合规定。
抽查样品中,企业黄石燕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小儿咳喘灵颗粒,不合格项目为装量差异,标准为《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及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备案号:鄂备200800433),实际检测为不符合规定,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高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