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新播报 吉林省金香源粮油公司大豆油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12-01

  中国食品报网讯 近日,从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长春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公示获悉,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月份抽检20类食品35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抽查样品中,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内企业吉林省金香源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大豆油,生产日期为2015年2月5日,不合格项目为溶剂残留量,标准为不得检出,实际检测为14.7mg/k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核查处置。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已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生产、下架、召回等措施。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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