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发布时间:2017-12-01

  中国食品报网讯(钱卫民)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池州市贵池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管控、全程监管、监管信息公开的原则,积极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取得实效。

  一、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畜禽肉类注水行为;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开展 “红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依法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打击“一非两超”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切实形成打击合力,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农村食品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组织实施“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申报备案、现场指导等工作,自办宴席承办者采取主动申报和信息员上门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备案,制定食品安全协管员监管手册,实施清单式监管。

  三是加强规范引导,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适时曝光查处的农村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大力发展镇街协管员、信息员等队伍建设,落实“四员”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四员”的隐患排查、协助执法、信息报告、宣传引导作用。

  据悉,贵池区将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加大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储存、运输和销售各个关键环节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监管,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同时通过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改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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