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布新《食品安全法》施行后食品犯罪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7-12-01

  卤制、酱制牛肉颜色太鲜艳需警惕,牛肉可能被“化妆”。2月3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新《食品安全法》施行后,湖北查处食品违法犯罪第一案。       据了解,2015年,全省食药监局系统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2055起,罚没款合计14490万元。记者发现,食品非法添加、仍是造假“重灾区”。       2015年10月10日,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樊城区丹东巷的“老徐熟牛肉批发零售店”执法检查,发现该店操作间存放有工业染料。       执法人员对上述工业染料依法扣押,同时对其加工经营的卤牛肉抽样检验:其含有胭脂红0.973mg/kg。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胭脂红不得用于肉制品。       该店店主徐大艮的行为违反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襄阳市食药监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10月21日,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立案侦查。       该案是新《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施行以来湖北省查处的食品违法犯罪第一案。       在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食用卤制、酱制等牛肉时,不要被所谓鲜艳颜色所蒙蔽,如发现疑似非法添加,应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沈君)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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