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旺苍完成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风险分级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1
近日,旺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四川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文件,分别对该县28家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进行风险等级确定。 此次风险分级工作主要根据对企业的现场核查、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及投诉举报等五项指标乘以不同的系数后采取加权方式确定企业风险等级,再结合该企业产品风险等级确定企业风险监管等级。 经确定,该县共有Ⅲ级(三级)企业15家、Ⅳ级(四级)企业10家、Ⅴ级(五级)企业3家,这三个不同等级的企业的最低监督频次分别为每年4次、3次、2次,最低抽检频次分别为每年2次、1次、1次。根据等级确定结果,今年该局将评定的等级对各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相应的年度监督计划和抽检计划。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