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播报 酒泉市宏升食品公司产品抽查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12-01

  中国食品报网讯 近日,从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的通告(2016年第10期总第42期)获悉,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70批次蔬菜制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合格样品25批次,不合格样品45批次。

  抽查样品中,肃州区银达镇六分村五组企业酒泉市宏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脱水洋葱粒,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15日,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标准为60mg/kg,实际检测为≤30mg/k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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