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播报 吉林乌拉满族酒业公司两批次吉林王酒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12-01

  中国食品报网讯 近日,从总局关于42批次白酒不合格的通告(2016年第59号)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白酒943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01批次,不合格样品42批次。其中涉及安全指标氰化物不合格5批次,占0.53%;食品添加剂(甜味剂)不合格10批次,占1.06%;不涉及安全的品质指标(酒精度、固形物)不合格28批次,占2.97%。 

  抽查样品中,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企业吉林市乌拉满族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产品吉林王酒(极品);吉林王酒(金杯),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3日;2010年6月8日,不合格项目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标准为不得使用,实际检测为0.000472g/kg;0.00426g/k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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