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水产品质量安全实行“黑名单”管理
发布时间:2017-12-01

  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为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前,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日照市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       该制度明确规定本市内从事水产品生产以及渔用投入品生产、经营,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都将被纳入本制度管理,并重点规范了列入黑名单的条件、程序、处罚办法等内容。“黑名单”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凡列入黑名单的两年内不得撤销,引导企业、单位依法合规生产经营,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孟凡虎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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