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播报 镇原县香园食品公司甘草杏肉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12-01
中国食品报网讯 近日,从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的通告(2016年第12期总第44期)获悉,外省对抽检到甘肃省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情况通报了食药局,食药局接到通报后,及时进行了核查处置。
抽查样品中,甘肃省镇原县屯子镇企业镇原县香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产品甘草杏肉,生产日期为2015年05月02日,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标准为≤0.35,实际检测为1.04,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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