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播报 突泉县绿橄榄饮品公司饮用纯净水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12-01
中国食品报网讯 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6〕12号)获悉,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80批次。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比2.5%。
抽查样品中,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企业突泉县绿橄榄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绿橄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为2015年03月28日,不合格项目为电导率,标准为≤10(μs/cm),实际检测为11.32(μs/cm),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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