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严把“四关” 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17-12-01

中国食品报网讯 2014年以来,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乳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及《2014年北京市食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东城区食药局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含乳制品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采取四项措施保证辖区乳制品质量安全: 严把原料乳进货关。企业在采购原料乳时必须索取与实物批号一致的含有三聚氰胺检测项的合格检验报告原件,如检验报告为复印件的,该报告必须加盖原检验机构确认章。 严把生产加工记录关。凡使用原料乳生产的食品,在企业投料、生产记录中,必须记录该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乳的品牌(或原料乳生产企业)、批号,以防后患。 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严格产品出厂检验,未经检验或检测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并保存相关记录。 严把产品抽检关。每月对企业原料乳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开展乳制品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M1专项风险监测。截止目前已抽检原料乳33批次。同时东城食药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鼓励企业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快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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