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食药监局2014年“双打”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7-12-01

中国食品报网讯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市双打办工作安排,山东济宁食药监局紧紧围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制定措施和目标,“双打”工作成效显著。 开展中药饮片、中药生产专项稽查工作。今年3月至5月,济宁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药饮片、中药生产专项稽查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3份,抽验39批次,立案11件,没收中药饮片52.777kg,罚没款11118元。 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今年3月份开始,济宁食药监局集中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五种行为。“五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76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3759个,责令改正178起,给予警告351起,办理医疗器械案件25起,其中由市稽查支队办理、督导2起,罚没金额合计70.44万元。 投诉举报工作有了新进展。今年4月份,济宁食药监局组建了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中心成立以来,秉承“倾听民情,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认真开展投诉举报、广告监测、舆情监测、信息统计等工作,先后制定了《接听工作职责》、《接访工作职责》和《济宁市投诉举报受理流程》等制度,健全了各项程序规章,保障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截止11月,支队受理投诉咨询电话2896次,受理转办494件,受理执业举报人投诉191起,受理率、回复率、办结率均实现100%。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启动。根据《济宁市打假办关于转发<山东省依法公开制售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应主动公开。截止目前,济宁食药监局已对2014年6月1日起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市局网站予以公开。 行刑衔接工作成效显著。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案件咨询、信息报送、跟踪督促等工作制度,健全了工作机制,济宁食药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动机制的意见》、《济宁市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工作方案》等工作文件,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部门的执法合作。今年以来,先后联合济宁市公安局分赴唐山、临沂、聊城、大同、郑州等地进行协查、办案,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同时将一通过网络购买假药线索移交至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处理,泰山区分局已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该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5728人次,检查单位37364家,查处案件1974件(均按时办结),涉案货值303万元,罚没款1138万元,捣毁黑作坊、黑窝点177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7件,其中国家总局挂牌督办案件1件,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46人,刑事拘留197人,批捕88人。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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