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白江区:打击食品犯罪比打击毒品的力度更大
发布时间:2017-12-01

中国食品报讯 (记者 叶青)成都青白江区地处成都北部,是成都市4个商品市场集中发展区之一,全国十大最具投资潜力市场商圈。青白江正在努力构建建设“新型工业领先区、物流商贸核心区、文化发展特色区、生态田园示范区、宜人和谐幸福区”,开启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新一轮发展航程。 加快区域发展依托和谐的环境,和谐环境更离不开食品安全良好环境。今年以来,青白江区食药监局重拳出击,与公安、司法机关紧密配合频频出击,以比打击毒品更严厉的力度打击食品犯罪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震慑了食品违法犯罪分子。受到省市区领导的高度评价。 近日,中国食品报记者在青白江区食药监局了解到,青白江区食药监局与公安、司法机关联合执法,查办的有以下重点案件: 一、段某生产销售“毒豆芽”案 2014年6月,根据举报,青白江区食药监局在青白江区大弯第一综合市场发现销售的豆芽存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添加的线索,办案人员立即连夜赶赴位于德阳市中江县清河乡清溪路河边租住房,现场挡获采用添加有毒、有害物质“A、B粉”、“无根豆芽水”非食品原料的方式生产豆芽,并将有毒、有害豆芽销售至青白江区大弯菜市以及成都市成华区友联等菜市。现场查获用于生产有毒、有害豆芽的非食品原料“A、B粉”21包、“无根豆芽水”688支;半成品绿豆芽42箱、半成品黄豆芽54箱,共5750公斤。9月29日犯罪嫌疑人段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1.5万元。 (二)唐某生产销售“毒豆芽”案 2014年7月,青白江区食药监局经暗访发现,销售至青白江区的金堂县清江镇唐某豆芽生产作坊涉嫌添加非食品原料“A、B粉”,7月5日,移送青白江区公安分局追究刑事责任,现已由金堂县公安分局侦查终结,进入起诉阶段。 (三)乔某加工销售“毒笋子”案 2014年7月,青白江区食药监局在检查位于青白江区红阳同井村5组乔某笋子加工作坊时,发现在加工过程中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7月8日移送青白江区公安分局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人,现已侦查终结,进入起诉阶段。 (四)非法添加案 2014年11月,青白江区食药监局通过对城厢镇香城某火锅店监督抽检,发现火锅底料中有那可丁、罂粟碱、蒂巴因、可待因、吗啡非食用物质成份,12月10日,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察,4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侦办中。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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