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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23日电(刘茸)施行5年的食品安全法于2013年启动修订程序,在今天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其第一版修订草案被提交参会委员进行审议。该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是我国在这一领域最早的整体性立法。该法于2009年废止,由食品安全法取代。此次修法保留....[详情]
6月2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作关于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下文简称“草案”的说明。现行食品安全法是在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迄今不过五年时间。此次修订,亦凸显了当前食品安全领域所面临问题的严峻。“我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详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过程中药品技术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3〕3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明确注射剂等无菌药品技术转让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管理办法》及《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规范》等规定,在检验机构申请的基础上,遴选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5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下称注册检验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检验机构名....[详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含何首乌保健食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13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含何首乌保健食品相关变更申请的受理和审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健食品中何首乌在《通知》规定....[详情]
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现将《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3个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的复函》(标委办综合函〔2014〕222号)转发你单位,请通知相关技委会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3个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的....[详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发布,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办法》实施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法》规定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实行进出口准许管理,该行政审批....[详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14〕234号),总局组织修订了《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医疗....[详情]
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现将《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的复函》(标委办综合函〔2014〕206号)转发你单位,请通知相关技委会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的复....[详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所含放射性核素半衰期较短,需要就近生产并及时供应医疗机构使用。为保证药品质量,满足医疗需求,根据《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事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