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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 为建立健全我厅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降低事故危害程度,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经征求各处室意见,拟定了《云南省商务厅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详情]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保健食品执法检查和抽检中,发现;赛而牌维美克减肥颗粒;等21种产品含有违禁化学药物成分,经核实上述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加强辖区保健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批次产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对生产经营上述产品的企业....[详情]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组织有关检验机构对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实施了省级监督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现将监督抽查结果(2013年第11批)予以公布。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责成有关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稽查机构按照法律....[详情]
随着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成为关系民生的一大关键问题。为了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1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从源头抓起,为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带来希望。 《通知》指出,国家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详情]
各市农委,畜牧兽医、果业局(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各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巩固向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做好年度专项整治检查和总结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和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质发〔2013〕5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情]
12月9日,农业部发布第2032号公告,决定对氯磺隆等7种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这是农业部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出台的又一有力举措。 公告显示,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销氯磺隆所有产品和甲磺隆、胺苯磺隆单剂的登记;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自2015年7月1日起撤销....[详情]
近日,国家卫计委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食用植物油》的适用范围扩大至;食用植物调和油;,并明确要求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当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目前我国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等八大食用油产品国家标准于2004年10月正式施行,标准明确要求产品等级....[详情]
为有效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使应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切实有效,近期乐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乐清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出台了《乐清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并将于11月中旬开....[详情]
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转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自2013年10月1日起,我局不再办理下列事项: 一、涉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质量安全和监管工作的相关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申诉、信访、行政复议申请、业务咨询。 二、涉及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质量安全....[详情]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要求,为建立食品药品统一监督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平稳运行、整体提升,现就改革完善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详情]